赣J车主,这3处电子监控设备将启用→
发布时间:2025-12-30 点击数:15505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的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启用3处闯红灯及反向卡口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备地点
1.玉湖东路与环湖路-怡弦路交叉口;
2.中环东路与萍高线交叉口;
3.中环东路与军议路交叉口。
二、采集的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将于2026年1月16日零时起开始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9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