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11起典型案例公布
安全无小事,防范于未然。萍乡市多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与此同时,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要求,全市各地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今年以来,我市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及时消除了安全风险,维护了社会秩序,形成了“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
案例1:煤矿工人报告安全隐患
2025年3月3日,安源区某煤矿生产技术科李某在23042采煤工作面发现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被移出3米,且未挂在棚顶,遂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企业将传感器移动到规定位置,并对违规作业人员予以处罚和通报。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2:气体公司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2025年3月9日,安源区某气体公司员工贺某发现运输氧气瓶车(赣JB82XX)底盘方向盘拉杆损坏,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立即送修理厂修理,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该公司决定给予贺某现金奖励300元。
案例3:科技公司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2025年3月12日,安源区某科技公司动力厂运行一车间员工李某波发现高配室主控室电源开关柜电流表显示异常,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置,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事后该公司加强了各环节的安全巡查管理。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李某波现金奖励200元。
案例4:煤矿工人报告安全隐患
2025年3月15日,莲花县某煤矿员工张某金发现26082工作面上出口垮塌,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该煤矿立即停止26082采煤工作面作业,进行整改,并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800元。
案例5:群众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025年6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芦溪县银河镇某烟花爆竹企业长期违规使用私家车运输引线。公安机关赶赴现场核查,举报属实。依法给予该企业采购负责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6:群众举报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2025年8月8日,接群众举报称湘东区有4处小商品店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湘东区应急管理局赶赴现场核查,举报属实。依法对4家小商品店的法人进行行政拘留。湘东区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1.2万元奖励。
案例7:群众举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5年8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芦溪县芦溪镇东渡村某烟花爆竹专卖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公安机关赶赴现场核查,收缴烟花164箱、鞭炮85盘,举报属实。依法给予该店主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8:群众举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5年8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芦溪县芦溪镇东阳村有一处仓库存放大量危化品。公安机关赶赴现场核查,收缴乙炔空罐10罐、实罐124罐,丙烷实罐4大罐、14中罐,氮气实罐10罐、混合气罐实罐52罐、氩气实罐39罐、氧气实罐31罐,二氧化碳实罐大罐27罐、小罐1罐,氦气实罐13罐,液化气实罐5罐、空罐1罐,举报属实。现场已被查封,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依据相关规定,芦溪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案例9:群众举报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2025年8月18日,接群众举报称上栗县某加油站违规进行动火作业。上栗县应急管理局赶赴现场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在维修排水沟盖板,实施动火作业时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举报属实。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依据相关规定,上栗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10:群众举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5年8月21日,接到群众举报称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有一居民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的液化石油气和危化气体。公安机关赶赴现场核查,收缴氧气瓶18瓶、二氧化碳24瓶、氩气3瓶、混合气体28瓶,举报属实。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依据相关规定,芦溪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11:花炮厂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2025年9月22日,上栗县某花炮厂员工周某发现同厂员工拿引线时接打电话、引线未放置在纸箱内、穿拖鞋工作,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花炮厂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了全厂通报。按照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公司向周某奖励200元。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