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湘东区明令禁止!
发布时间:2025-09-24 点击数:15505
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火令的通告
鉴于天气持续干旱少雨,我区即将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火时间:本区森林高火险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行为: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吸烟、烤火、野炊、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因造林整地等特殊情况需要野外用火的按程序报批)
四、严格执法:凡违反本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湘东区林业局0799—7102573;
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0799—3232086;
湘东区应急管理局0799—3435119。
湘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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