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萍乡经开区新生今日分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凡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
二、分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5日下午2点
地点:区教体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阳光分班”工作专班。为确保2025年“阳光分班”工作有序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经开区教体发展中心主办,新鹅湖学校具体承办。成立由区教体发展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分班”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区教体发展中心基教科及新鹅湖学校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二)成立“阳光分班”监察小组。组建由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监察小组,全程参与“阳光分班”工作。
(三)前期工作准备。各校要重点做好起始年级师资队伍配备,合理选定班主任,同时根据年龄、教龄、职称、性别等因素均衡搭配任课教师。涉及1个以上班级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在8月24日前将班级数和教师名单(小学语数老师成组,初中班主任)上报中心基教科,各校在有意向参与分班的家长中随机抽选两名以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分班。
(四)学生随机分班。8月25日下午2点,在“阳光分班”监察小组的现场监督下,第三方信息科技公司工作人员运用分班软件对所有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进行随机分班。
(五)教师随机抽班。学生随机分班完成后,组织一年级语数(成组)和七年级班主任现场随机抽班,班主任及搭班任课老师严格按抽到的班级任教。
(六)公开分班结果。分班结束后,分班名单和任课教师名单由学校进行公开公示,任何人不得变更分班结果,确认无误后将结果上传至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相关模块(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七)入学报名注册。2025年9月1日,学校根据分班结果对一年级新生开展入学报名注册工作。对于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分班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分班”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阳光分班”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学校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方法和程序,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疑虑。通过学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公平。
(三)严格监督管理。区教体发展中心将加强对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监管,学校不得为未参加“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将结合开学工作检查,通过师生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或明察暗访工作。
(四)严肃追责问责。区教体发展中心将“阳光分班”工作纳入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对于违规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处理结果与学校绩效评价、班子考核等挂钩。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核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99-6788308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经开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