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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赤山镇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9 点击数:1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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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萍乡市教育局《2025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萍教基字〔20258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赤山镇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线上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规则

1.坚持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

2.坚持科学划设、动态调整学区,学区保持相对稳定,按学区入学的原则。

3.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口有效证明的原则。

5.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831日前(含8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黄田村、 院背村、赤山村、兰田村、大院村、耿塘村、 湾里村(根据家长自愿可就近调剂) 麻田村居民子女。


招生程序

(一)在线报名通过赣服通平台一件事专区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1.报名时间小学网上报名时间:20257139:00-71717:00

2.逾期未报名人员,按照学区所在地到学校进行登记,县教育局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3.符合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核流程

1713-718日,招生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如学校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要联合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联审,或者安排学校核验组对报名材料予以现场核实,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在赣服通平台上提醒家长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如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的,将由县教育局在后期进行统筹派位,原则上派位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但如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在同步招生时已招满,则统筹派位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2719日,招生学校报送预录名单至县教育局。

3720-722日,县教育局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和统筹派位。

4723-725日,各学校在官微上公示录取名单不少于3天;家长通过赣服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8月中下旬,县教育局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阳光分班,学校公示分班名单。

691日,家长凭赣服通平台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录取批次及提供佐证材料

1.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当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首先根据招生批次顺序确定各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

招生批次为:

1)第一批(有房有户、各类优抚对象):有房有户类: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房)。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优待对象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商务部门认定的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子女、省级劳模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和其他优待对象子女,根据省相关文件办理。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相关部门证明材料(需提供文件)。多孩子女类:符合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仅限一年级和七年级。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已到学校就读孩子的出生证和新入学孩子的出生证。

2)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必须占有51%产权)。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

3)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22831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有法定有效证明,同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实际居住房屋房产证、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一楼大厅自助机上打印)、村或社区出具的随直系亲属居住证明。

4)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住):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租借房居住的,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一楼大厅自助机上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廉租房以租户与住建部门协议为准,其他租房需所属村或社区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5)第五批(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廉租房以租户与住建部门协议为准,其他租房需所属村或社区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

1.报名平台预留手机号码需与赣服通平台登录预留手机号一致,以便及时接收有关招生录取信息。

2.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3.本方案所述法定监护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释义;所述房屋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占有51%产权。


招生老师:

肖老师:15297996865

王老师:15798060106

吴老师:13635968535

(编辑:李锡念)

来源:赤山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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