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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溪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域有奖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点击数:1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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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设质量监管,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现将有奖举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与内容

1.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违规干预、操纵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设置排他性条款、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2.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初步设计三进三出制度,未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征求意见未到位等问题。

3.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以权谋私、违规插手干预、参与投资、“吃拿卡要”、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偷工减料、建设质量低劣(如:未严格执行耕作层表土剥离回填操作程序,节水设施、田间道路、排灌水渠规格厚度不达标等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理单位未落实监管职责、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违纪违法行为

4.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或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贪污、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5.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走形式主义搞过场,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串谋第三方测绘和质检单位弄虚作假、伪造测绘和质量检测数据等相关问题

6.2017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不到位,影响正常使用等问题。

7.其他涉及高标准农田领域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与途径

1.电话举报:0799-7551510

2.来访举报:芦溪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信访接待室

3.来信举报:芦溪县芦溪镇金顶大道农业农村局101室,邮编:337200

不予受理情形

1.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2.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3.举报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奖励标准

1.对群众举报破获在建工程质量问题,根据举报事实、案件侦查结果,结合标准进行认定后,视情况奖励人民币100元。

2.同一线索多人举报,不重复奖励,对第一时间举报人给予奖励。

3.本公告中奖励只面对社会面群众,不包括所有公职人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障措施

1.举报人保护: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不受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2.举报处理流程:建立高效的举报处理流程,确保举报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3.信息公开与反馈:对举报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情况。

现公开征集受理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编辑:李锡念)

来源:“芦溪三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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