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液化气企业违规经营没收款普惠给全县用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点击数:15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近期查处的有关液化气企业违规经营没收款普惠给全县液化气用户。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6月16日00:00时至2025年8月31日24:00时。
二、普惠对象
规定普惠时间内,在萍乡市纯正液化气站、莲花县合成液化气站购买液化气的消费者。
三、普惠标准
本次液化气普惠补贴标准为10元/瓶(以当前市场价格120元/瓶为例,普惠后,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只需110元/瓶。普惠期内如遇市场价格调整,无论价格涨跌,均按市场价格,每瓶减免10元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液化气的消费者,均可直接享受此减免优惠。
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及时享受集中整治带来的成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内液化气充装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如消费者发现液化气站存在充装净重不足、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99-7221411。
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6月1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