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 点击数:12407
萍乡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
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市有关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萍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请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市安防委决定自5月8日17时30分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萍乡市安防委
2025年5月8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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