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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许可登记单位到期延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点击数:1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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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排污登记单位: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限为5年,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我有大量排污单位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于2025年期满,为保障各排污单位继续合法经营生产,请各排污登记管理单位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延续。现将排污登记延续事项提醒如下:

    一、排污登记对象及延续时限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登记管理类的企业,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实行登记管理且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排污登记有效期满前20日内完成排污登记延续。

二、法律责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第四十三条“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排污登记延续操作步骤

(一)未超有效期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期满前20日内进行登记延续。操作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


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忘记账号了 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找回;若忘记手机号,可联系区生态环境部门找回或修改手机号)。

3、进入企业界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排污单位延续排污登记时,应认真核实排污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还需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

5、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备查。

(二)如:已超有效期

1、2、3步流程同上。

4、进入排污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注销已失效的排污登记。

5、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补充工业噪声信息

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4号)相关要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企业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2025年底前完成将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纳入排污登记管理。

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如下:


(二) 动态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的单位,应及时办理排污登记注销手续:

1)因关闭、停业等原因终止排污的,应在关闭、停业后30日内完成排污登记注销。

2)排污规模或特征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依法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先注销原排污登记后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排污登记不收费

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登记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办理,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排污登记有且仅有一个方式办理,即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生态环境部门未开通任何排污许可业务线上办理小程序,且我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如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环评股0799-3662233)。

(编辑:梁勇

来源:上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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