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金山镇公布四起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执法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现将金山镇监管执法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江西省某某花炮连锁实业有限公司现场管理违法案
基本情况
2024年7月8日晚,县领导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值班值守、高温停产前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暗访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落实主体责任,门卫室无值班人员,厂区内、外大门敞开,车辆、人员自由出入无人问津;1.3级工房在组织生产作业情况下,视频监控室无人值班,视频监控显示器关闭。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处理结果
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上栗县某某引线制造有限公司超量储存、
改变工房用途、未落实主体责任违法案
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中午,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栋引线中转核定量200kg,实际存放945kg;61栋引线中转核定量300kg,实际存放1600kg;62栋引线中转核定量200kg,实际存放1200kg;128栋硝库改变工房用途存放107袋引线(约1605kg);116栋门卫室改变用途存放82袋引线(约1230kg);视频监控回放,70栋漆引包装9月8日未落实高温预警机制,下午16时气温高达36度仍在包装引线。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九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处理结果
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上栗县某某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带药检修设施设备违法案
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1日下午,我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通过视频监控回放发现该企业2024年10月10日凌晨,88栋配装封一体机进料口带药维修作业长达一小时,期间有两人频繁出现围观。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处理结果
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上栗县某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超员作业违法案
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2日上午,我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5栋点尾中转改变工房用途用于点尾;视频监控回放2024年10月12日7时26分,81栋配装封一体机出饼区超员,限人员2人,实际人员3人。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处理结果
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望各烟花爆竹企业以案为鉴,切实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编辑:李锡念)
供稿:镇花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