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提供免费复印病案服务 有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即可办理
发布时间:2024-10-07 点击数:9956
便民举措(五)
病案免费复印
关于提供免费复印病案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体现人民医院为人民,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改善就医体验,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民生实事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整改及巡察整改要求,在深入调研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医院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医院为患者提供免费复印病案服务,患者根据自身需要可到医院病案科窗口免费复印相关病案纸质材料,着力解决患者看病就医过程中的“关键小事”。1、复印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负一楼病案科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3、咨询电话:0799-6881741
特此公告。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6日
复印病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及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