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四周年:法治守护 绿意盎然
《萍乡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萍乡市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萍乡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科学规划、精细管理、严格执法,萍乡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条例的指引下,萍乡市各级园林部门积极行动,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作。
四年来,萍乡市的绿化面积持续增加,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口袋公园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还注重绿化品质的提升,通过市多年生花卉试种基地的建设、老城区城市绿化功能品质提升工程、绿化品质三年工作行动等工作,实现“道路有花、公园有境、广场有型、视线有点”的彩化美化格局。
在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萍乡市注重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发放《条例》宣传手册、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绿化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倡议全社会行动起来,保护绿化成果,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在绿化工作中,萍乡市始终坚持科学规划,注重生态平衡。在编制《萍乡市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规划(2021-2035年)》时,充分考虑本地自然环境、城市发展战略、百姓需求、生态平衡、法规政策、经济可行性、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萍乡市各级园林部门加强了对绿化工程的监管力度,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确保了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加强了对破坏绿化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了一批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为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来,萍乡市将继续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持续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绿化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提高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市民参与绿化工作,共同打造更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李锡念)
来源:市园林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