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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公布4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7 点击数:1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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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4起生产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无证操作、非法储存燃气、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未批先建等问题。


    这4起生产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是: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动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案。2024年1月27日,市住建局对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动火作业人程某生无证操作,当场将其驱离现场。处理结果:依法对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对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李某元非法储存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案。2023年11月,市住建局燃气发展服务中心联合萍乡经开区建设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彭高镇、彭高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在彭高镇东山村某民房内,查出非法储存的已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44只,总重量达616公斤。处理结果:对该非法储存燃气点进行现场取缔,责令为非法储存点提供气源的彭高液化气站停产整改,并处2000元罚款。涉案人员李某元已移交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萍城燃气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案。2023年11月,市住建局对中心城区112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了安全排查,共发现173条安全隐患,主要问题包括使用橡胶软管、钢瓶无二维码、软管接三通、使用不合格减压阀及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进一步调查显示,这些问题钢瓶均由萍城燃气有限公司配送,且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入户检查的安全主体责任。处理结果:在萍城燃气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进行了现场复查,并处4.9万元罚款。


    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案。2023年12月,市住建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问题,并立即向芦溪县住建局发出了执法建议书。经芦溪县住建局于2024年1月查实,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确实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芦溪县正极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行为。处理结果:已责令萍乡市恒鹏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改正,并于2024年1月11日依法对其处166.04万元罚款。

(编辑:李锡念)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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