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不得作为食品销售!莲花会下架吗?
今天《都市现场》记者
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和省局有关工作要求
国家卫健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
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目录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
为强化槟榔制品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出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副科长 任初杰:要求我们全市食品经营者,停止将槟榔作为食品销售。
对涉及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以非食品冒充或误导作为食品销售等投诉举报,要及时予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国家卫健委未批准
槟榔为新食品原料
那么,莲花各大市场、商店
正在销售的各类槟榔
是否会下架?
为了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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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锡念)
来源: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