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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萍乡这些小区楼栋可以办房产证啦

发布时间:2025-12-26 点击数:11756

广大购房者:

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公示(化解“不动产登记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又一批)来啦!购房人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向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收件清单:

一、办理时,全款购房人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买卖合同

3.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4.转移登记询问记录(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5.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6.契税完税凭证

7.其他相关材料(如: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办理时,按揭贷款购房人需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买卖合同

3.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4.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5.转移登记询问记录(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6.抵押登记询问记录(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7.不动产登记证明

8.抵押贷款合同或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9.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10.契税完税凭证

11.其他相关材料(如: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申请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可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免费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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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项目清单为变动数据,具体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查询数据为准。



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