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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上栗镇雷霆出击依法拆除违建

发布时间:2025-03-21 点击数:9890

为坚决遏制违法建设乱象,维护城乡规划秩序,3月20日,上栗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镇应急分队雷霆出击,对辖区内多处违规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拆除行动。

▲拆除达塘村游某乱搭乱建和附属物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在各自点位开展相应工作,保障拆违行动依法有序进行。在各小组的通力合作下,此次打击“两违”行动圆满结束。

▲拆除新建村周某违章建筑

本次行动,共拆除“两违”建筑3处,面积约150平方米,彰显了上栗镇对“两违”整治“零容忍”的态度和拆违、控违的决心,严厉打击了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消灭了个别群众的侥幸心理,对违法用地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拆除菜场村李某违章建筑

下一步,上栗镇将继续保持“两违”整治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推进“两违”整治工作,确保对“两违”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拆违一起,以铁的手段坚决遏制“两违”现象蔓延。

再次呼吁广大群众,要以这些被拆除的“两违”建筑为戒,严禁占用耕地建房;严禁私自乱搭乱建;在建盖房屋之前,根据相关法律,按程序到相关部门报备和审批,取得许可后再行建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

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

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6.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

2.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进行建设的;

3.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

4.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已满,未依法办理续用手续或申办续用手续未获批准的;

5.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