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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4-08-22 点击数:1048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和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当前我区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关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下内容不可不知:

1.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

    农村集体“三资”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集体原有积累和取得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等;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所有或以贷款、投资入股经营、劳动积累、接受捐赠所形成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经济林木、牲畜、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宅基地、林地、荒地)、山林、矿产、滩涂、水面、自然景观等自然资源。

2.为什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①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依法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

    ②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高效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真正让农村集体“三资”为村群众服务,助推全区乡村振兴。

    ③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和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向小微权力延伸,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4.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聚焦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滞后、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等7个方面问题,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全区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监督时效,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管理更加公平公正,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社会环境更加稳定。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2)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22〕1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源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办字〔2019〕73号)。

6.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范围及重点是什么?

    对除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之外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和定期公示,同步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重点清理无偿占用、恶意霸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方式:对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再次盘点核对,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财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核实资产的名称、构(购)建时间、坐落或置放位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面积和现状使用情况。对有账无物的,要弄清楚原因,作出处置安排,按程序核销后从“三资”台账中移除。对有物无账的,要登记造册、补录系统,做到账实相符。

    农村集体资源的清理方式:村集体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形成的自然资源账内账外进行清查、登记,查明实际名称、坐落位置、现状、面积、权属以及承包利用情况。

7.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范围及重点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范围为除农村土地承包(家庭承包方式)合同之外,村集体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正在履行、到期未续签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以及已形成事实应签未签的经济合同。包括各类借贷合同、投资合同、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以及其他项目建设、施工、担保、服务等方面的合同。

    重点清理:①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②超低价合同(主要是明显低价出租、出售资产资源);③不规范合同(合同名称、金额、时间、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合同);④未签订或合同到期后经济活动未终止但未及时签订的合同;⑤未及时收到价款的合同等。

8.农村集体财务清查重点是什么?

    主要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的问题;是否存在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包括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是否存在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的问题;是否存在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的问题;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的问题等。

    如发现有上述资产资源、经济合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9—6662157、6661326

(编辑:李锡念)

来源:安源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