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白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和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关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下重点内容需掌握:
1.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
农村集体“三资”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三资管理”坚持民主、公开、成员受益的原则。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等;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水利设施设备、农机设备、办公设备、林木和其他资产等。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和水面等。
2.为什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①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依法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
②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高效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真正让农村集体“三资”为村群众服务,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③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向小微权力延伸,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省监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推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4.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是什么?
围绕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滞后、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等7个方面问题,将自查自纠调研核查、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并在今后形成常态化监管。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
(2)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政改发〔2022〕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
(4)上栗县委办公室 上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栗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栗办发〔2016〕1号);
(5)上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和使用村务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栗府办发〔2022〕2号)。
6.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范围及重点是什么?
对除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之外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和定期公示,同步录入“三资”平台,重点清理无偿占用、恶意霸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方式:对村集体所有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再次盘点核对,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财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点清核实资产的名称、原状、数量、原值,查清来源、归属和现状使用情况。对未入账和需要估价的固定资产重新进行资质评估入账,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入账价值。
农村集体资源的清理方式:村集体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形成的自然资源账内账外进行清查、登记,查明实际名称、坐落位置、现状、面积、权属以及承包利用情况。
7.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范围及重点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范围为除农村土地承包(家庭承包方式)合同之外,村集体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正在履行、到期未续签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承包、租赁等经济合同,以及已形成事实应签未签的经济合同。包括各类借贷合同、投资合同、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以及其他项目建设、施工、担保、服务等方面的合同。
重点清理:①超长期、低价,显失公允;②标的物、权利义务、价款支付时间及标准等合同要素不全;③未履行民主程序;④合同到期后经济活动未终止,也未续签合同;⑤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或破坏标的物,合同到期后未按合同规定恢复原状等违约行为;⑥合同签字盖章不规范;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情形。
8.农村集体财务清查重点是什么?
主要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的问题;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问题;是否存在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的问题;是否存在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的问题。
如发现有上述资产资源、经济合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9-3663331、3661395、15932895465
(编辑:李锡念)
来源:上栗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