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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4-08-09 点击数:12687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8日,萍乡市政府新闻办、萍乡市住建局联合举行《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张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昌结、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副行长刘春华、市资规局副局长张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忠文、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袁英初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林强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林强

林强: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工作安排,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政策进行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张磊先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昌结先生,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副行长刘春华先生,市资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华先生,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刘忠文先生,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袁英初先生,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政策出台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先请张磊先生作政策解读。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张磊

张磊: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就《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简要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提出,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7月8日,省里出台了调控新政“20条”,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要求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在省调控新政“20条”的基础上,7月底前制定本地政策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刘烁书记和运浪市长多次对做好房地产工作作出批示,专门调度听取汇报,指出房地产业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尽快出台我市相关政策措施,分管副市长多次专题调度政策措施出台工作。根据省调控新政“20”条主要精神,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我市起草了《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已向省住建厅进行汇报,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施行。去年7月,我市印发施行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萍府办字[2023]19号),从实际实施效果来看,调控政策施行后作用比较明显。

房地产业仍然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省调控新政“20”条基础上,我市坚决扛牢城市主体责任,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出台我市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二、政策出台过程

我市3月初启动文件起草工作,从5月到7月,政策措施与《萍乡市新一代住宅建设指引(试行)》一起采取书面征求、挂网公示等多种方式多次征求相关领导、县区政府和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全部予以采纳吸收。7月24日,我市政策措施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7月30日正式印发施行。


三、主要内容

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共五大类32条政策措施。

第一类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含降低个人首付比例、取消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加大银行信贷支持4条政策措施。

第二类为优化房地产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含优化新增用地供应、促进存量土地流通转让、支持收回收购已出让闲置土地、允许合理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7条政策措施。

第三类为促进商品房销售,含支持试点现房销售、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实行“以旧换新”交易模式、降低商业办公类房屋使用成本、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降低房屋交易成本、支持拆分销售模式、推进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并行办理、培育产业氛围、推动新一代住宅建设10条政策措施。

第四类为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含加快推进保交房工作、积极推进“白名单”制度建设、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4条政策措施。

第五类为持续支持不同购房需求,含继续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继续实施新市民购房政策、继续支持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持续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继续对房屋征收安置对象采取货币化安置并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购房补贴、继续对搬离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房补贴7条政策措施。


林强:谢谢张书记的介绍。接下来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大江网记者

大江网记者:我关注到,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对“好房子”期待越来越高,希望以后的住宅能够更大更宽敞、更好更智能,请问我市的政策措施在这方面有具体体现吗?


张磊:您提的这个问题,也是近期大家热度较高的一个话题。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我市7月份出台了《萍乡市新一代住宅建设指引(试行)》,并将新一代住宅建设纳入了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增量住房供给,推动住宅品质改善提升,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智能、安全、适老、经济、绿色、美观、健康的理念,以提升质量、功能、性能、服务为核心,从规划布局、公共设施、环境营造等方面提升住区空间品质,从户型设计、空间优化、材料选用等方面提升住宅性能品质,从物业管理、维护更新等方面提升住区服务品质。下一步,我市将大力引导房企开发更多更好的优质住房,为萍乡百姓买好房、住好房提供更多选择。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请问我市还会继续实行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吗?


张磊:谢谢这位记者的关注,您刚刚提到的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是购房人最为关心的政策之一。我市已连续两年实行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政策,7月刚刚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延续了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这一政策,在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首次购买的,每套补贴10000元;属改善型购买的,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补贴5000元;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每套补贴8000元;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群体(计算时间截止商品房合同备案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家庭群体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对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户籍以外的购房人在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按照先征后补的原则发放。同时,我市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安置对象、搬离C、D级危房的购房人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政策。

中国网记者

中国网记者:请问2024年萍乡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政策作了哪些方面的调整?对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哪些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昌结

陈昌结: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是开通了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二是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在原“等额本息”的贷款还款方式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三是提高了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萍乡市双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四是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及可贷额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只需符合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政策规定,即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最高月缴存额标准,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标准。

对三孩家庭在萍乡市区域内无房且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其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额度上每月提高500元;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具体可贷金额视房屋价值、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核定。

安源工人报记者

安源工人报记者:请问目前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怎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否设有下限,是否下降?

人民银行萍乡市分行副行长 刘春华

刘春华: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萍乡市参照全国政策文件执行。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萍乡市已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政策调控要求作出调整决定,执行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从我们监测的数据来看,6月全市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7%,低于原政策下限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8%,低于原政策下限7BP。

江西新闻客户端记者

江西新闻客户端记者:请问针对企业经营困难、无力继续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哪些政策支持企业盘活利用土地资产?

市资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华

张华: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因规划调整、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造成的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房地产项目,支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利用。一是投资额达到25%以上的,由开发企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宗地分割申请,按照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分割范围,经批准后,可按规定分割宗地。分割后未建设部分的土地,可转让给其他经营主体开发利用或政府协商收回。分割转让后的宗地开发,应按照原用途开发建设且不突破原宗地的开发建设总量,并可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二是已投资额未达到25%以上的,可以预告登记转让,在签订转让协议后,先办理预告登记,在投资额达到法定转让条件后再办理转让手续。三是推动房地产用地转让时“带押过户”,促进土地二级市场流通转让。

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请问我市新出台政策措施中“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切身的改变吗?


张华: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次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我们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的高度重视。我们老百姓的住房需求主要包含三大部分: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更新需求。从我们统计的数据来测算,目前改善性需求成为我市住房市场最大的需求支撑。老百姓对住房的需求从“有没有”上升到“好不好”。

那么这次的政策措施中,也释放积极信号,明确了作为公共空间比如说配建公共厕所、变电房、开闭所等,供业主免费使用,不纳入项目计容面积。同时,在保证结构安全条件下,也将放宽阳台进深限制及住宅层高的限制。诸多的优化政策,都在积极助力为老百姓建高品质的好房子,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的发展。

江西手机报记者

江西手机报记者:请问符合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中心主任  刘忠文

刘忠文: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符合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预约申报、线下资料提交的方式,向所购楼盘所在地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线上可通过萍乡市就业之家微信公众号留萍补贴栏目进行预约申报,线下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全额缴纳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权属证书、全额缴纳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萍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经办机构内部核查);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具体经办可拨打所购楼盘所在地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电话咨询:安源区0799-6690203;湘东区0799-3377926;芦溪县:0799-7566302;上栗县0799-3668002;莲花县0799-7212682;经开区0799-6777082;武功山0799-7651865。


大江网记者:请问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满足什么条件呢?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袁英初

袁英初: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支持个人换购住房需求、改善居住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时间上,优惠期限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要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二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三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公告同时明确了办理退税手续和需提供的资料,以及税务部门服务征管举措。根据规定,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需填写《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有关房屋交易合同、有关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

下一步,全市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纳税辅导,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开展提醒服务,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林强: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出台、落实《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继续宣传报道,让更多的购房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会后可以联系市住建局办公室。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李锡念)

来源:萍乡住建